第一場 13:20-15:20 「正義如何美學?」
正義美學化,或是藝術正義化?這兩個命題有些隱話,像是班雅明曾提出的政治對立項,法西斯的政治美學化(Aestheticisation of politics),以及共產主義用來對抗前者的藝術政治化(Politicisation of art)。然而,兩者顯然無法匹配,因為“正義化”是不當的言詞,或含混其詞,往往是既得利益者、保守陣營或甚至是法西斯主義者的反動修辭。
我們採取的陳述立場無寧是:正義:一場美學之旅——或說,什麼是美學的事?靈感來自政治哲學家桑德爾(Michael J. Sandel)風行一時的通俗著作《正義:一場思辨之旅》(Justice: What's the Right Thing to Do?),直譯是“正義:什麼是做對的事?”。這裡沒有正義化的辭令,可以有的是justify,是為…辯護,證明…正當(或有理的、正確的),是justification的法律與神學之義。
劉霞/蔡海如聯展「呼吸鞦韆」對應了這個詞彙的美學視野,因而問題在於後者的裝置《生命之花》是如何對應前者的娃偶攝影,替攝影中受迫生命辯護?這是基於思想自由的彼此互證,在面對當代中國的黨國體制,「呼吸鞦韆」要證成怎樣的正義尚待實現?
第二場 15:30-17:30 「藝術,在正義的餘地?」
正義有時間性嗎?
除了法律條例的補償與行政措施,正義的場域在於它的公共性,要求共同體給受害者以公義,得以昭雪。於是,正義始終是遲來的,不會是當下,原因很簡單,暴力先行。這不是說“沒有暴力,哪來正義”,而是說:它懸在理念或陳述之中,總是在不義暴力肆虐後,落下它的仲裁力量。
於是,若想要召回、挽回因不義的失去,依靠正義是不可能,因為正義是無法真正彌補既已失去的生活、權益、甚至生命;在正義面前,失去是無法度的。無論是文字、造型或影像,藝術作為詩學能否突破正義的時間性,在正義的政治場域之外,它的前與後或周圍餘地,發出另一種聲音?而轉型正義與藝術能有何關係?
1,何謂正義?既然要轉型正義(transitional Justice),或正確地說,“轉型的”正義,它有本質的內容,所以才有質性的轉變?
2,在轉型正義的政治概念下,若藝術可“說情”(intercede),它能調解什麼?說服彼此的什麼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