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
為推動開創性與實驗性的當代藝術創作,鼓勵藝術家與市民大眾互動交流,提升創作發表及藝術教育的聯結效益,特訂定MoCA Studio展覽申請簡章,提供國內外藝術家創作發表之平台與機會。
申請資格
(一) 從事當代藝術創作、展覽策劃之個人或團體(不限國籍)。
(二) 三年內曾在本館MoCA Studio展出者,均不受理申請。
(三) 各級機關、學校之社團聯展或畢業展,均不受理申請。
展覽空間
MoCA Studio:以本館102、103展覽室為範圍。展覽平面圖詳見下方。
展覽內容
申請展出作品之內容、形式、媒材不拘,具有以下特質之展覽提案得優先採納:
(一) 針對MoCA Studio空間進行現地製作(惟不得破壞館舍,並符合消防法規、公共安全之規定)之展覽提案。
(二) 首次在本市公開發表之新作展出。
(三) 已獲得政府或民間獎助/補助而有待展出之申請案。
送件須知
(一) 2022年展覽檔期申請,將於2021年10月10日(日)截止收件。
(二) 申請者須依規定填寫。
(三) 電子表單及提送相關附件檔案。
(四) 送件資料及相關附件檔案不齊者不予受理。
(五) 送件之數位資料及相關附件檔案由本館留存,申請者請自留備份。
(六) 申請文件及相關附檔請以隨身碟儲存,並掛號郵遞至:「103台北市長安西路39號 台北當代藝術館展覽組收」,信封上請註明「MOCA Studio申請展送件資料」;
或以電子檔案申請,寄送至:mocataipei@gmail.com,信件主旨請註明「MoCA Studio申請展送件資料」
(七) 相關查詢:請洽本館展覽組 電話:(02)2552-3721(分機216)或mocataipei@gmail.com
評選
(一) 由本館委託專家評審辦理評選。
(二) 評選通過者本館將於當代館官網進行公布。
(三) 未通過評選者得於下期重新提案送件。
展覽檔期安排
(一) 通過評選之展覽提案,由本館就空間需求、展覽特性及申請者意願,儘速排期展出。
(二) 每檔展期以六至八週為原則,本館得參酌需要調整之。
(三) 展出人因故無法如期展出者,需於展前三個月以書面述明理由,正式知會本館,本館可依狀況進行協調,亦得取消該展覽。
附件表單(必填)
(一) 申請人基本資料表(表一,申請團體展出者,需每人各填一張)
(二) 展覽申請計畫書(表二)
(三) 展覽作品清單(表三)
(四) 參展名冊(表四,聯展/策畫展適用)
(五) 附件清單(表五)
(六) 展覽作品位置圖(圖一)
(七) 其他,若有上述以外之相關資料,請自行製單列表並概要說明用途
注意事項
(一) 參展作品之智慧財產權為原創者所有,申請者提供之資料若有侵害他人著作權或其他相關法律權益之情事,須自負法律責任。
(二) 申請者同意授權其所提供之展品、文字、圖像、影音等實體製作物或資料檔案,得由主辦單位無償使用於展覽文宣、教育推廣、網頁建置、資料存檔,研究出版、學術交流…等非營利用途。
(三) 申請者同意其所提供之文字、設計稿、圖像、影音等書面資料或數位檔案,得由主辦單位保留存檔,毋須歸還投件者。